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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9-12-03 信息来源: 保卫处 点击数:

各教学系:

根据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文的《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防范传销能力,着力营造防范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创建无传销校园,通过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提高广大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识别、防范能力,增强对传销的免疫力,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严防在校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切实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三、内容形式

(一)媒体宣传平台。一是利用系部网站、微信工作群、QQ群等新媒体向学生推送反传销视频、图片、文字等宣传资料;二是组织学生以反传销为主题向校园广播、校报投稿,每班不少于一篇。积极在全体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反传销校园宣传氛围,扩大活动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集中宣传活动。各系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团学会、学生社团等组织,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发放一份反传销宣传资料、推送一期反传销专栏、开展一次反传销签名、举办一场反传销知识竞赛,增强学生识别传销的能力,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鉴别,把抵制传销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内外联合防范。积极做好防范教育工作,把防范传销普法宣传作为新生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学生熟悉打击传销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免疫力。

(四)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发现有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宣传、蛊惑及诈骗活动或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和公安部门举报,同时做好受骗和涉传学生的安抚、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和问题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是提升学生防范抵制传销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保护广大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的必要措施,是维护校园平安稳定的有效手段。各系要充分认识传销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积极发挥学生工作的主体作用,加强教育宣传,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反传销教育全覆盖。

(二)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虚拟货币类传销、境外投资类传销、商城促销类传销、敛财类传销、微商类传销、理财游戏类传销等主要特征及识别防范方法,就业形势分析,以“招聘、介绍工作”等为名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特点,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系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于12月23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佐证材料(系、班级活动计划、总结和每班不少于5张活动图片)发送至保卫处邮箱,并填报《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学生处 团委

保卫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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