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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离校和行李存放的通知
日期: 2011-01-16 信息来源: 保卫处 点击数:

关于学生离校和行李存放的通知

各位同学:

放假在即,为了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和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同学们的行李物品中贵重物品要求带回,其他物品整理好后存放在原宿舍不动;学院存放贵重物品地点:电教楼二楼(联系人:左老师,电话:15575511526)。

2、同学们离校前请把宿舍内的水、电、窗户关好,门锁好,然后由班主任辅导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宿舍管理员。

3、学校规定2011年1月19日前同学们必须离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请到保卫处、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4、同学们往返途中,务必注意安全,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车辆。

通知中的内容请同学们执行,否则遗失物品学院不负担赔偿责任。最后,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特此通知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学生处

201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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