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24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具体要求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二、先进名额
拟评选先进集体4个(其中二级学院2个,部门2个),评选先进个人5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健全。高度重视学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机构健全,有专人分管,职责明确。
2.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本部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有部署、有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工作扎实,防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工作有计划、有记录,年终有工作总结。
3.工作成效。认真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反校园贷、反传销、“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教育活动,师生的法治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无危害国家安全事件,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网络安全及舆情事件,无非正常上访,无火灾消防事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非法集资事件,无参与邪教活动人员,无违法犯罪人员,教职工学法考法合格率100%。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整治、净化校园环境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师生安全感较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政策、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勤奋,锐意进取。
3.学法考法考试合格。
4.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恪尽职守,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5.积极投身学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服务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及学校综治维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6.无其他不适合评选先进个人的情况。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机构。由学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选。
(二)先进部门评选办法。根据《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细则》,结合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工作总结和年度实绩以及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进行推荐,学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定。
五、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2024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总结和相关推荐表、申报表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交后勤保卫处老办公楼205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后勤保卫处邮箱。申报加分项的,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六、表彰奖励
2024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并进行表彰。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