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现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处置规程通知如下:
一、违规车辆处置程序
凡违反校园停车管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自实施上锁管理次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车主可申请解除车辆管控。
处置申请受理时段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及14:00-17:00,其他时段恕不办理。
二、车辆解封操作规范
(一)携带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学生证和车辆所有权凭证。
(二)处置流程
违规约谈:至后勤保卫处治安科(老办公楼208室)接受安全教育,同时誊写《校园非机动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文书签署:当事人须确认违规事实,并签署《违规停放事实确认书》,该确认书将反馈至所属二级学院,作为学生惩处依据。
放行审批:经治安科值班老师核验相关材料无误后,签发《车辆解封(取车)通知书》。
解除管控:持通知书至指定地点办理解锁手续,领取车辆。
三、违规积分管理(建议)
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实行年度12分制管理,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次违规行为扣除2分。累计扣满12分者:
1.立即吊销校园通行证。
2.当年度禁止申请入校资格。
3.纳入校园交通失信名单并通报所在二级学院。
四、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遵守取车时间规定,逾期未取车辆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解封手续须由车辆登记人亲自办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
(三)请务必携带齐全所需材料,以免耽误取车时间。
(四)取车时请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车辆状况。
领取车辆后再次违规的,车辆上锁封控时间将顺延一天,依此类推。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文明停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后勤保卫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