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我国迎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我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于12月5日中午,在三教学楼211教室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分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宪法宣讲,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曾泓华副教授主讲“宪法的‘前世今生’: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曾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案例围绕宪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宣讲。
第二个环节是法律咨询,由我院法律顾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王中兴副教授根据同学们的提问现场答疑。同学们就肖像权、交通肇事逃逸、扶倒地老人时遭遇麻烦等问题展开咨询,王老师耐心为同学们回答和解释。
第三个环节是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杨昭主持,同学们积极参与、频频举手竞猜,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参与活动的一些同学认为,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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